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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心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得見神。 ENTJ 1w2 Lawful Good Protoss High Templar

The Reason

雖然耶和華常安慰我「你在美國時遇到的所有事情錯不在你」,但我越來越明白,我來美國前在台灣所犯的錯。
Gal 6:9 說:凡為順著肉體撒種的,必從肉體收滅亡;凡順著聖靈的意思撒種的,必從聖靈收永生。
我在台灣時愛辯論,美國就讓我官司一個接著一個來。雖然耶穌讓我都打贏,但我心力交瘁。
在台灣時,對我來說最重要的人是晁亞婕。但我在台灣時,對晁亞婕的需求和想法總是不夠細心,美國就讓我體驗到自私和犬儒主義的文化。
我在台灣時,我不懂得為了晁亞婕的朋友和親人、我媽、我爸、我的家人們「考慮大局」。我在美國時,就被這極端的「獨立自主」和「追求快樂」的美國文化日日夜夜強姦。
我在台灣時愛喜歡找碴然後自以為在伸張正義,欺負台灣人民的愛心和內疚感。完全沒有正義、沒有良心、不會內疚的美國社會,就在每個機構和教會體現「只要多數人支持,那就是正確,那就是 annointing 」。
我在台灣時選擇對人愛理不理,是因為台灣人關心別人又有大愛。我在美國時沒有選擇只能對人愛理不理,是因為美國人並不關心別人,但人人都在八卦。
我在台灣時常抱怨「規則太多」,美國就讓我理解一個沒有法度的社會,連警察也天天在違法。
雖然來美國有個屬靈理由確實是拯救世界,改變大巴比倫,但我在台灣時順著肉體撒種的,都在美國從肉體收而滅亡了。
沒有來過大巴比倫,就不了解台灣有多美好。對台灣人來說很直觀的「仁愛」、「人情味」、「哥林多前書 13:4-8」,在美國都是奢望。
因此,台灣的好,是美國再多的錢和物質都買不到的。
美國則是一個極度獨立又邪惡的社會。大多數人已經邪惡到對自己的邪惡視而不見。大多數的教會和教徒完全背棄神。大多數人沒有永遠的教會也沒有永遠的朋友。
一定還是有些台灣人考慮搬來美國。但我想對於有「出淤泥而不染」的理想,想像耶穌基督那樣施行仁義道德而生活的人而言,在美國長居會是一個折磨。

除此之外, Matt 5:32; Matt. 19:9; Mark 10:11; Luke 16:18; Rom. 7:3; 1 Cor. 7:11
32 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休妻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就是叫她做淫婦了;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
9 我告訴你們,凡休妻另娶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就是犯姦淫了;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
11 耶穌對他們說:「凡休妻另娶的,就是犯姦淫,辜負他的妻子;
18 「凡休妻另娶的,就是犯姦淫;娶被休之妻的,也是犯姦淫。
3 所以丈夫活著,她若歸於別人,便叫淫婦;丈夫若死了,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,雖然歸於別人,也不是淫婦。
11 若是離開了,不可再嫁,或是仍同丈夫和好。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」
我領悟,以緘默不抗辯,接受晁亞婕的分手,確實是我的錯。就像「耶和華」說的,她是為了「成全」所以自願犧牲自己,以便讓我「心無罣礙」來美國。
我緘默不抗辯,導致我們分開,才會開始接觸西方教會的淫亂。因此是辜負了「耶和華」給我命定的妻子,也就是那方舟上的首席水手。
無論看似是她的錯,還是我的錯,源頭卻都是我的錯。
我祈求「耶和華」和晁亞婕的原諒,讓我們得以重逢。
請原諒我的苦毒與幼稚。因為除了「耶和華」和「耶穌」之外,晁亞婕就是 The Reason 。
03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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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Reason - Hoobastank
Matt. 5: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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